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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上“隐形”营销仍存

复旦团队发布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实施效果评价报告

发布时间:2025-06-05 作者:任朝霞 来源:中国教育新闻网

中国教育报-中国教育新闻网讯(记者 任朝霞)“社交媒体逐渐成为电子烟营销的另一个平台。”“对未成年人的销售限制和健康警示的执行力度仍显不足。”6月4日,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实施效果评价报告,来自公共卫生、临床医学、法学、传播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深入研讨电子烟管理现状及未来改进方向。

2022年5月1日,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,明确包括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产品、实施产品追溯制度、要求包装标注警语等在内的多项监管措施。三年来,这些重要条款的落实情况如何?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?

复旦大学研究团队在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实施前后,分别对上海、成都两大城市热门商圈内的电子烟门店开展了观察研究,并对2275名电子烟使用者开展了问卷调查。结果显示,管理办法实施对电子烟零售门店的监管效果已初步显现,但电子烟营销领域仍存有监管漏洞,多使用隐形营销策略,对未成年人的销售限制和健康警示的执行力度仍显不足。

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负责人郑频频教授指出,研究发现,电子烟使用者中普遍存在“国标的电子烟危害不大”“电子烟的设计和功能都比卷烟更有可玩性”“吸电子烟让我看上去更酷更时尚”等合理化信念,与电子烟门店及社交媒体的营销理念高度契合,反映了电子烟多渠道营销活动对公众认知的潜在误导。

“好奇、时尚和口味的变化以及社交媒体宣传的‘甜蜜伪装’往往是吸引未成年人接触电子烟的重要因素。”上海市学校卫生保健协会会长傅华教授表示,要针对隐性营销等问题精准施策,坚决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,学校、家庭和社会要高度重视,正确认识电子烟的风险和危害,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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